来源:税政条法处 | 发布时间:2009-11-24 09:27:31
各省辖市财政局、有关县(市)财政局:
为扎实做好“五五”普法工作,增强财政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,财政部《转发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“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”活动的通知的通知》(财法函[2009]102号)。请市、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,于11月底前积极参加竞赛(请登录网址http://www.legalinfo.gov.cn/2009bjwz/node_8330.htm)。
mobile365-818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
附件:财政部《转发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“2009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”活动的通知的通知》(财法函[2009]102号)